(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张平宗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邓世文为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张泰龙为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曹世宁为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小虎的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朱润岳的庆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庆坤的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张世龙为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霍子俊、张鸿举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霍子俊、张鸿举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霍子俊、张鸿举因工作变动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坚辞去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王志坚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坚因工作变动辞去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崔锦云代理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崔锦云代理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