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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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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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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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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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19-05-13
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探索社会化、专业化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久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
1、《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2015年9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布)
3、《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12月3日甘政办发〔2009〕227号)
4、《甘肃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1987年1月2日甘政发〔1987〕第1号)
三、《办法》起草过程
县水务局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总结了项目前期、建设过程和建后管护中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并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组织起草了《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县法制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先后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水务局及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最终形成《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管理体制及职责、水源与水质管理、工程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收缴和管理、维修养护基金筹措和使用、优惠政策、奖惩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