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正宁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6-2030)》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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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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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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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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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16-12-30
正人大常发〔2016〕35号
关于批准《正宁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6-2030)》的决议
(2016年12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正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规划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正宁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6-2030)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正宁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6-2030)》。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30日
抄送:县委、政府、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林总场
印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委办负责人
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