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华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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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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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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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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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23-05-23
华人大常发〔2023〕8号
华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华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5月18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华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眼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划定“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生态环境、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优化生态空间、农村空间、城镇空间,条理清楚,内容详实,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契合县情实际,具有较强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编制主体责任,结合委员审议发言,对《规划》再次修改完善,力求科学精准、文辞简要,并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围绕既定的“工业主导,农业优先”战略定位,坚持规划引领,一张蓝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生态优先发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确保规划有序实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23日
抄送:县委、政协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各工委。 |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