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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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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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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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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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23-06-30
环人大发〔2023〕21号
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的《总体规划》结构体系比较完整,提出的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基本符合环县
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未来十几年县域经济发展以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提供了基本参考依据。
会议指出,《总体规划》要切实强化刚性管控,严格落实“三区三线”要求,做到一本规划管到位、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此,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增强战略思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结合各领域相关专项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空间,推动重点区域功能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有利基础。
二要突出实事求是。坚持全县“一盘棋”“一张图”,顺应发展规律,注重彰显环县特色。从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高度出发,紧密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掌握真实情况,使规划更加科学严谨、务实管用。
三要广泛听取意见。务必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的修改意见,认真核实有关数据,全面系统修改表述不准确、规划不到位、依据不充分、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按期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指标和管控要求,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编制规划水平和质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时研究,并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系统修改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环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30日
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