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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公布日期:
    2023-06-30
  • 施行日期:
    2023-06-30

环人大发202321

环县人大常委会

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意见

县政府: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于2023630日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的总体规划结构体系比较完整,提出的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基本符合环县


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未来十几年县域经济发展以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提供了基本参考依据。

会议指出,总体规划》要切实强化刚性管控,严格落实三区三线要求,做到一本规划管到位、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此,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增强战略思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结合各领域相关专项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空间,推动重点区域功能提升,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有利基础

要突出实事求是坚持全县一盘棋”“一张图,顺应发展规律注重彰显环县特色从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高度出发,紧密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掌握真实情况,使规划更加科学严谨、务实管用

要广泛听取意见务必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的修改意见,认真核实有关数据,全面系统修改表述不准确、规划不到位、依据不充分、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按期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指标和管控要求,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编制规划水平和质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时研究,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系统修改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环县人大常委会

                            2023630


 

 

 

 

 

 

 

 

 

 

 

 

 

 

 

 

 

 

 

 

 

 

 

 

 

 

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6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