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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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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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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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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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21-12-10
环人大发〔2021〕49号
环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10日环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为法治环县、平安环县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八
五”普法,健全普法工作体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全民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现就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如下: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引领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党校重点课程,融入中小学校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走心。围绕中心大局。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环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深化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普法重点任务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新入职、新提拔和人大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应急管理、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环县建设。
三、坚持抓好关键重点,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加大农村地区普法力度,采取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升农村普法成效。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树立未成年人敬畏法律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形成全民守法的共同行为规范,引导全社会学法信法守法,提升法治的权威性和普及度。
四、坚持打造宣传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各类文化广场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讲好法治环县故事,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推动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建设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
五、坚持实施普治并举,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守法示范户,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活动,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决策、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坚持创新机制形式,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推动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充分利用好全国统一的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推动普法。持续推动以“法治在线”普法栏目为牵引的“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鼓励热爱公益普法者和社会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七、坚持压实普法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做好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检查验收,并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