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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来源:庆阳人大 时间: 2022-02-25 109

关于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2021年,市区优良天气数为340天,受输入性沙尘天气频发影响,同上年比较减少9天,优良天气率为93.2%;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49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相比下降10.9%;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相比下降17.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5,全省排名第二,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河流8个国考断面、8个省考断面和7个市考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全部达标,达标比例100%,水质优良比例91.3%。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剔除地质因素影响水质全部达标。7个地下水国考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

全市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委、市人大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和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大气力全面排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国、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确定了市级领导包县区、抓行业,县级全面排查整治,市级抽查核查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成立了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责组,先后组织多轮暗查,拍摄了纪实警示专题片3部,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甘肃部分)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关于做好国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市有关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庆阳市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方案》、《庆阳市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细化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自查和市级暗访发现并督办的435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治431个,整治完成率达到99.1%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的4个污染防治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的13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问题正在按时序整改落实。中央第一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41个问题,完成整改40(下剩1个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中央第一轮、第二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559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二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将强化执法监管作为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最有力抓手,坚持用最严执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用最严监管促进环保责任落实,用最重处罚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围绕油区重点环境问题、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涉水企业监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畜禽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监管、核与辐射安全防范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出重拳、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1,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313起、罚款2494.85万元,移送行政拘留5起。特别是10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油区重点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着重对油田开发建设项目环保验收、钻井、试油等环节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和采出水达标处理回注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整治各类环境隐患问题106个,对102个采出水、措施返排液处理站,组织进行多轮次、不定期、随机取样监测全年共查处涉油类环境违法案件164起,行政处罚1537.3万元,有力保障了油区生态环境安全。

是持续推进三端治水工作。十四五我市国省考断面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16个,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压力倍增。为此,我们持续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前端排查管控、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工程措施落实。针对上半年出现的葫芦河太白国考断面和洪河下郑村国考断面超标问题,提请市政府约谈了相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全面摸排,查找超标根源,加大沿河重点排污单位管控,全力推进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厉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经过不懈努力,超标断面年底全部达标。同时,组织开展了县级及以上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复核矫正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核查,委托技术单位启动了乡镇水源地水质超标项目背景值调查论证。完成了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将25家日处理能力100方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3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市级在线监控。截止目前,我市8县区9座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5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全市90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01座;污水处理厂(站)尾水排放下游、部分支流河道建成氧化塘、人工湿地总面积达到65.24万平方米,依法审批入河排污口90市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集中处理率达到98.94%,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9.69%水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是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针对2021年输入性沙尘天气频发的不利气象条件,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扬尘污染治理百日攻坚、重点涉气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隐患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大气污染“冬防”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涉气执法监管、空气质量预警通报、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等工作机制。全年淘汰燃煤锅炉33台,对现有的169台燃煤锅炉和95台非燃煤锅炉,全部建立档案并纳入日常监管。累计督查违规在建工地、物料堆场100余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80余份,发布沙尘预警20余次。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取证、公安交管处罚、交通运输监督整改”的机动车遥感监测联合监管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8132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2405辆,完善了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运输企业台账,市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庆阳石化公司工艺与废水VOCs废气治理等重点项目全面完成。

是突出重点领域土壤污染治理。以石油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不断强化固体和危险废物监管,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检查各类企业72家次,查处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案件9起、罚款113.4万元。为进一步规范油田开发钻井泥浆处置工作,组织人员赴陕西、内蒙考察调研泥浆不落地措施落实情况,年内在32个井场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2022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泥浆不落地措施,最大限度确保油区土壤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已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6万吨、医疗废物1040吨;18家单位纳入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4个重点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中3个已基本完成修复,剩余的原马岭炼油厂修复项目已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治理阶段。

六是切实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制定了《庆阳市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移民搬迁情况调查摸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44条线索核查、庆阳市生物多样性概况调查评估等工作,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与监管。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省级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1466.5万元,在24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展了7个省级重点监控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华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试点项目完成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污水治理率达到56.76%,完成了省级下达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

七是持续强化规划引领和项目建设。对标国家、省十四五重点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促发展,完成了《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庆阳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治理专项规划》《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2021-2025)》等重点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市区域空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已正式发布。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认真谋划了一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2021年,全市争取中央和省上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资金2.25亿元,实施了水、气、土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类项目20个。已纳入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储备库或正在申请入库项目共2大类30个,预算总投资7.4亿元。正在谋划的项目共4大类43个,估算投总资12.5亿元。

八是优化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程序,制定印发了《关于委托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实施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通知》和《庆阳市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及其修订本,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权限,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坚持把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把关,严控两高项目落地,全年共受理审批项目101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37家,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7家,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9.75%,位列全省第二。

九是努力提升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举办了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宣传活动;组织8县(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发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36项建设指标我市已达标33项,达标率91.7%8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达标率平均达到83.9%,西峰区、宁县建设指标达标率达到94.2%。坚持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607件,妥善处置环境应急事件6起,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1.29%;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91.0%;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达到93.82%。较2020年分别提升2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但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间不足。各项大气环境指标已接近峰值,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空间越来越小境内河流径流量小,环境容量不足,水质改善难度加大,随着国省考断面对我市主要河流的全覆盖,确保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压力巨大。我市油区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境内油田井场站库分布密集、输油管线纵横交错、石油开发物资公路运输量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频次高,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大。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市区、县城、乡镇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清洁取暖改造面广量大。工业集聚区环保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四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仍需加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中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分别还有1个和4个未整改到位。自查发现的一些涉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敏感区居民搬迁等问题,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推进依然缓慢。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突出绿色引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督察督办、约谈通报、警示教育、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生态环保责任高效落实。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工业、燃煤、机动车和扬尘四类污染源治理,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无废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突出问题排查,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2021年自查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按期销号。按照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2022年度新一轮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真查、敢查、细查、深查,坚决防止出现隐项、漏项、死角、盲区和灯下黑等情况,为我市迎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下坚实基础。四是突出执法监管,继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不断规范和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区大气污染管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治理、危险废物处置和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加大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五是突出项目带动,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抢抓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全面推进流域生态修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六是突出队伍建设,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巩固垂改工作成效,协调解决好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奋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2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