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关注民生重大问题,就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开展了专题调研。3月中旬,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何瑞莲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及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先后赴环县、镇原县、宁县及西峰区4个县区,深入29所幼儿园进行调研,其中公办园18所(包含1所小学附设园),普惠性民办园8所,非普惠性民办园3所。通过实地查看、访谈了解、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多层次、多方面了解掌握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并听取了基层一些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效和特点
调研认为,2012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全市各级围绕国家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城乡实现了幼儿园从无到有、从零星建办到全覆盖,截止2021年底,全市拥有独立幼儿园699所,其中公办472所(含市直2所),占67.53%;民办227所,占32.47%;普惠民办园219所,非普惠民办园8所;另有附设幼儿班792个,涉及学校561所。在园幼儿90302人(其中公办园50170人,占55.56%;民办园40132人,占44.44%)。拥有省级示范园11所,省级一类园35所。下达幼儿教师编制2348名,实有教师7440人(其中公办3448名,占46.34%;民办3992名,占53.66%),师生比为1:12.1(全省幼儿园师生比标准城市为1:10,农村为1:12)。
学前幼儿三年毛入园率持续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提升。2021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4.71%,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8.06%。(“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左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0%以上,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这2项指标都已超过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全市学前教育整体工作呈现以下六个特点: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区)政府把学前教育作为民生重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大力发展。一方面,促进深化改革,建立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近十年,围绕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育,全市先后制定了3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近两年市上制定的《关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都强调了学前教育发展。2015年后,出台了《庆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庆阳市标准化幼儿园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试行)》,旨在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扩大普惠性资源,促进办园步入规范优质发展轨道。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都相继增设了学前教育科或股室,加强了对学前教育工作的业务协调和指导。另一方面,千方百计增加学前教育投资。市县(区)政府都能认真落实教育投入有关政策,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增长,2012年至2022年,全市共安排投入的中央和省市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3.72亿元,有力保障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多元化建办扎实推进。在政府主导下,多轮驱动,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进。按照“新建一批、提质一批、收回一批”的思路,不断扩容增量,努力破解城乡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在全市分层次、分区域,建成了城区示范园、乡镇中心园、小区配建园、村组园及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多种类型的幼儿园,已形成多元协调发展的态势,全市城乡实现了学前教育全覆盖,保障了所有家庭的适龄幼儿都有幼儿园上。实行传帮带,努力促均衡,按照“名园带弱园、老园带新园、公办园带民办园、学区中心园带行政村幼儿园”的思路,实施学区中心幼儿园覆盖工程、行政村幼儿园延伸工程,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以城区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补充,在办园模式、保育保教理念、方式等方面,开展城乡、校际之间帮促交流,积极促进办园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幼教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这些年全市幼儿园的快速增加,必然产生对幼儿教师的大量需求。为此,一是加强了幼儿教师配备。各县区在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同时,通过小学转岗、考试招录、人才引进、特岗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逐年不断调剂补充,有效缓解幼儿教师短缺的状况,尽可能保证日益增长的对幼儿教师的实际需求。二是改进了职称评聘机制。坚持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动态管理,持续推进职称评聘改革,调整上浮职称岗位比例,努力解决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幼儿教师竞聘上岗探索新路子。三是多形式加大了培训力度。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为引领,重点开展园本教研和园本培训。织织举办全市幼教才艺展演、技能大赛等活动,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美丽园丁”等项目,不断拓展幼儿教师培训。建立保育员培训制度,实行保育员持证上岗。这些年,全市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幼儿园园长765人(次)、教师7749个人(次),幼儿教师专业素养能力得到了提高。
(四)学前教育政策全面落实。市县(区)都重视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资格审查及落实监管。一是在执行免补保教费政策方面,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和属于省外贫困户的入园幼儿,全面落实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对建档立卡户在园幼儿每年再增加1000元,确保应补尽补,应助尽助(这项政策从2021年秋季对新入园幼儿中止,只对在园的幼儿享受至毕业)。部分县区还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鼓励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是在收费监管方面,省级示范、省级一类、标准化、非标准化4类公办幼儿园,按照《甘肃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取标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由发改(价格)、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监管。 三是在办园资格认定方面,依照有关管理办法,每年组织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园认定,促使民办幼儿园规范运行,晋等升级。
(五)保育保教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幼儿园自评、县级复评、市级教育部门终评的制度,确保了幼儿园保育保教工作按国家《指南》和省上《纲要》执行。二是分级分类推进保育保教。围绕幼儿教育“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目标,通过集体教育、同课异构、实践观察、动手操作等,努力提升幼儿培养质量。依托“优教庆阳”建设,实施“三优+”工程,推进幼儿园品牌创建,促使教育资源实现互通共享,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优质幼儿园。同时,开展传帮带,送教助学,不断促进偏远乡村及薄弱幼儿园的转化提升,推动了整体发展。三是坚持幼儿园科学保教。树立小学“零起点”教学理念,大力推行“安吉游戏”,开展幼小科学衔接研讨和防止“小学化”专项治理,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保教质量不断提高。
(六)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强化。所有幼儿园都能把幼儿入园安全作为第一要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思想、组织、检查、措施、应急“五到位”的要求,加强对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和意识防的督查管理,把安全和防疫的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个人头,确保万无一失。构建起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强化了相关职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共同为学前教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外安全环境。
二、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情况看,近十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进步快,成效十分明显,有目共睹。但是,学前教育进入新时代,面对发展新形势,与城乡群众愿望和期盼相比,尚有差距和不足,主要反映在发展不充分、保障不均衡,存在一定短板和薄弱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突出。近些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受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增多、二孩三孩政策相继全面放开等因素影响,各县城和中心乡镇,尤其是西峰城区学前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现有的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明显不能满足,多数幼儿园出现超规模招生,大班额、超负荷运行。如西峰区凤凰大境博苑阳光幼儿园设置教学班23个,在园幼儿736人平均每班32人;环县南关幼儿园设置教学班15个,在园幼儿786人,平均每班52人;镇原县街幼儿园设置教学班25个,在园幼儿975人,平均每班39人。(国家规定幼儿园规模控制在12个班、360人之内,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二)城乡发展不均衡。全市学前教育既有总量不足的现实,又有布局不尽合理的问题。公办幼儿园数量有限,优质资源短缺,保教水平高、收费能接受的公办幼儿园不能满足需求,存在“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现象。按国家规定的到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市州力争达到50%以上,西峰区仅为43%。城乡之间幼儿教育资源配置有差异,农村幼儿园在园舍、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与城镇幼儿园仍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农村一些小学附设幼儿园更为突出,设施简陋,教具缺少。一方面在城镇大量出现大班额,另一方面,农村不少幼儿园入园孩子少,十几个,甚至几个,保教难以为继。
(三)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进较慢。全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国家五部委的《实施意见》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须严格执行规划,严格依标配建,严格按时移交,严格规范使用。国办发〔201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原则上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此项任务。至目前,全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共40所,其中未开园14所,占35%,分别是西峰区11所,环县、庆城县、华池县各1所。由于属历史遗留问题,成因较多,难度较大。
(四)运行经费保障乏力。市县区普遍财政困难,学前教育投入依然不足。学前教育成本核算和分担机制尚未建立起,目前公办园尚能维持基本运转,普惠性民办园由于严格受补助标准化和收费标准化管理(保教费标准为2013年制定沿用至今,公办园收费每月70元~170元不等;民办园收费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多数收不敷支,运行较难,有的民办园通过“大班额”、降低保教人员薪酬、减少玩具教具配备等来缩减成本,有的因高额房租费,负债运行,如西峰区锦绣城红太阳幼儿园,每年收取的托教费用100万元,支付租赁场地费用115万元;环县红星幼儿园收取托教费用48万元,支付场地费用35万元,这些都势必影响保教质量。
(五)幼儿师资力量不足。公办幼儿园教师短缺,缺编问题较为突出,2019年省编委核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2348名,其中市直74名、县区2274名(西峰463名、庆城152名、环县338名、合水303名、正宁115名、宁县61名、镇原842名、华池未核定<由于华池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未核减>)。目前全市实际需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5520名,缺编3172名。民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低,多数在2000元左右,人员流动不稳定。公立幼儿园教师年龄相对偏大,未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配备,且转岗老师多,相当一些人员专业素养尚不达标。一些民办园为了压减成本,降低教师的聘用标准,专业化程度相对低。
(六)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相当多的家长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希望提前在幼儿园给孩子教授小学一年级的课程。另一方面,一些民办幼儿园迎合家长,吸引生源。同时,有些幼儿园保育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不强,保教方法缺乏学习借鉴和改进创新。
三、意见和建议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十分重要的民生大事,发展好学前教育对高质量创建教育强市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总体统筹布局。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高标准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县区政府应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根据全市城乡人口增长幅度、结构变化和人口动态趋势,进一步科学研判,统筹规划,完善办园布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公共投入,特别是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推动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幼儿园的需求。
(二)不断增强学前教育保障能力。按照省上《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县(区)级政府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一是鉴于多数幼儿园特别普惠性民办园运行困难,财政补贴有限,且近10年不变的收费标准这一实际情况,建议市政府发改、教育、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考虑财政保障能力、教育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条件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科学核定的基础上,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保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在硬件建设、人员待遇、先进奖励等方面给予补偿,继续调动全社会投资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三是努力提高省市示范园、标准园的比例,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全市适龄学前儿童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一是进一步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编制,在努力加大市内调剂的同时,继续积极向省编办汇报争取增加编制,切实解决编制紧缺问题、在岗无编的问题,二是完善幼儿教师补充机制,加快解决专业幼儿教师短缺问题,并逐步形成年龄递次结构的幼儿教师队伍。三是增加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指标和改进评选标准,为幼儿教师晋升职称提供政策支撑。四是重视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把幼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育保教人员培训年度计划,持续抓好落实,严考评,保合格,促提升。五是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幼教人员安心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四)全面落实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扎实依法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对已列入清单的小区、涉及到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租赁等问题,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抓紧完成整改到位,千方百计盘活这部分幼教资源,缓解城镇学前教育压力。同时,应尽快研究出台全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有关办法,统一上下口径,明确前置条件,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健康有序推进。
(五)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动监管机制或者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协调管理和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幼儿园建办中出现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各方的联动机制,畅通家长联系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深入宣传,赢得社会和家长的配合支持,推进学前教育“小学化”专项治理,科学做好幼小衔接,促进健康发展。要毫不放松安全管理,始终把幼儿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安全监管,完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入园安全,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附1-1: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幼儿园情况
统计表
1-2:全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2013年核定)
附1-1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学前教育工作 幼儿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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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直/ 县区 | 幼儿园名称 | 园所性质 | 幼儿园类别 | 在园幼儿数 | 教学班(个) | 平均班额 | 在园幼儿师生比 | 收费标准 |
1 | 市直 | 庆阳市科教苑幼儿园 | 公办 | 省一类 | 432 | 9 | 48 | 1:13 | 170 |
2 | 市直 | 庆阳市庆化幼儿园 | 公办 | 省示范 | 444 | 12 | 37 | 1:15 | 380 |
3 | 市直 | 北京师范大学庆阳实验学校幼儿园 | 民办 | 省一类 | 720 | 24 | 30 | 1:10 | 2000 |
4 | 西峰区 | 西峰区南街幼儿园 | 公办 | 省示范 | 604 | 15 | 40 | 1:9 | 170 |
5 | 西峰区 | 西峰区福景幼儿园 | 公办 | 未认定 | 181 | 4 | 45 | 1:13 | 170 |
6 | 西峰区 | 西峰区锦秀城红太阳幼儿园 | 民办 | 标准化一类园 | 305 | 10 | 30 | 1:9 | 日托678 |
7 | 西峰区 | 西峰区世纪之星幼儿园 | 民办 | 省一类 | 240 | 9 | 27 | 1:9 | 日托640 |
8 | 西峰区 | 西峰区博苑阳光幼儿园 | 民办 | 省一类 | 736 | 23 | 32 | 1:8.6 | 日托1230 |
9 | 宁县 | 宁县春荣金太阳幼儿园 | 民办 | 标准化二类 | 126 | 4 | 31.5 | 1:15.8 | 140 |
10 | 宁县 | 宁县春荣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二类 | 127 | 4 | 31.75 | 1:11 | 130 |
11 | 宁县 | 宁县和盛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二类 | 287 | 8 | 35 | 1:18 | 130 |
12 | 宁县 | 宁县和盛镇育才幼儿园 | 民办 | 标准化二类 | 733 | 20 | 37 | 1:17.6 | 130 |
13 | 宁县 | 宁县焦村镇育童幼儿园 | 民办 | 未认定 | 263 | 8 | 33 | 1:11 | 230 |
14 | 宁县 | 宁县凤凰上境博苑阳光幼儿园 | 民办 | 未认定 | 192 | 8 | 24 | 1:8 | 700 |
15 | 宁县 | 宁县县城新区第二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一类 | 524 | 12 | 44 | 1:10 | 简托200 日托350 |
16 | 镇原县 | 镇原县 幼儿园 | 公办 | 省一类 | 970 | 25 | 39 | 1:9 | 140 |
17 | 镇原县 | 镇原县华夏未来天人智慧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二类 | 224 | 8 | 28 | 1:7 | 130 |
18 | 镇原县 | 镇原县南区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二类 | 481 | 14 | 34 | 1:12 | 120 |
19 | 镇原县 | 镇原县孟坝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二类 | 410 | 12 | 34 | 1:12 | 130 |
20 | 镇原县 | 镇原县临泾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一类 | 210 | 6 | 35 | 1:13 | 135 |
21 | 镇原县 | 镇原县上马台幼儿园 | 民办 | 标准化一类 | 615 | 19 | 32 | 1:15 | 210 |
22 | 环县 | 环县北关 幼儿园 | 公办 | 省示范 | 906 | 18 | 50 | 1:15 | 140 |
23 | 环县 | 环县南关 幼儿园 | 公办 | 省示范 | 786 | 15 | 52 | 1:21 | 140 |
24 | 环县 | 环县洪德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一类 | 154 | 4 | 339 | 1:11 | 135 |
25 | 环县 | 环县木钵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一类 | 352 | 8 | 44 | 1:14 | 135 |
26 | 环县 | 环县宋塔 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一类 | 559 | 14 | 40 | 1:18 | 简班135 |
27 | 环县 | 环县实验 幼儿园 | 民办 | 省一类 | 799 | 20 | 40 | 1:16 | 简班496 托班356 |
28 | 环县 | 环县红星 幼儿园 | 民办 | 标准化一类 | 285 | 10 | 29 | 1:14 | 托班456 |
29 | 环县 | 环城镇中心幼儿园 | 公办 | 标准化三类 | 21 | 3 | 7 | 1:7 | 100 |
附1-2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2013年核定)
2013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文件规定,依办园质量和条件分为省级示范、省级一类、标准化、非标准化幼儿园4类,不同类别的幼儿园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具体由市、州在省定幅度内核定标准。
项目 | 省级一类幼儿园 | 标准化幼儿园 | 非标准化幼儿园 | 备 注 | ||
标准 | 元/生·月 | 元/生·月 | 元/生·月 | |||
类别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含取 暖费 | ||
全托 | 210 | 145 | 140 | 130 | 80 | |
日托 | 170 | 140 | 130 | 120 | 70 | |
简托 | 140 | 135 | 120 | 100 | 60 |
民办幼儿园收费,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经营者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并向价格主管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