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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责任编辑: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 2022-07-15 43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7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全面掌握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着力督促解决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为全面见效。按照2022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农工委、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县(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委托县级人大常委会自主调研的方式,627日、29日,对全市8县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境内有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5条河流,较大的支流有27条。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分级、分段管理,相关部门横向联动推进的护水治河体系协调调动河湖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深化综合整治,全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河道采砂监管及水政执法七大任务落实,河流突出问题治理成效明显,河畅、水清的治理目标基本实现。

(一)全市河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市、县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务等25个单位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破解河湖治理难题的坚实基础。制定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信息共享、信息报送、验收考核、工作督办等7项基本制度;与检察、公安协同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与宁夏吴忠市、陕西长武县、甘肃平凉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市分级备案公示河湖长名录。五年来,全市召开总河长会、约谈推进会、水污染治理现场会20余次,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10次,督促解决河流突出问题135件;县乡村河湖长开展巡河督察8.59万次,发现解决河湖问题4218件。全市河长制责任体系已全面建立,成效显著。

(二)水资源管护更趋规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坚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及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制度,推行计划用水及定额管理。水务部门坚持把水资源管护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用水计划、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编制了《庆阳市地下水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地下水管控指标分配方案和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市管用水企业推行GIS综合监管和水量在线监控、预警分析。制定完善了《庆阳市节约用水办法》、《庆阳市节水行动方案》,落实了城市居民生活、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及服务业用水分类水价制度。建成了西峰、庆城、正宁3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试点和29个节水型单位。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2.84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9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28%,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任务。庆城、西峰、宁县超采区分别压减用水量403.6万立方米、10.2万立方米和2.8万立方米,西峰区提前完成压减任务。全市实施海绵工程项目256个,主城区雨水年径流量控制率、污染削减率、雨水收集利用率分别达到90.6%62.7%34.3%。华池县南梁镇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构筑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庆阳贡献。

(三)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全市9座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04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74%、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9.81%,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成氧化塘、人工湿地65.24万平方米,自然保护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油水井全部完成封堵并恢复生态,78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对沿河排污口进行了截流并网及收集拉运整治,基本实现了流域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1年,全市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3%,马莲河水质由2018类提升到2021年的类,蒲河水质由类提升到类,水环境质量呈现历史最好水平。

(四)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编制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庆阳市水资源高效利用与优化配置规划》《庆阳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以马莲河、蒲河流域治理为抓手,谋划论证了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江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道治理、城市防洪排涝提升、河湖连通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有序推进山、水、田、林、草、坝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成生态湿地2.01万公顷,完成河湖流域绿化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44平方公里,入河泥沙减少6900万吨。组织开展了水库水源地和乡镇地下水水源地环境排查整治行动,巴家咀水库水源保护区退出耕地2.15万亩、栽植水源地保护区涵养林3200亩;以苦咸水改造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实施水源置换、新增调蓄水池2755处,安装集中供水处理设备140套、消毒设备15套,在水窖等分散工程安装净化器2.91万套,有针对性配置除铬、除氟水处理设施和净化消毒设备368套,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河湖管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市9条规模以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11条规模以下河流(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25座水库完成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划界长度4455公里,埋设界桩1.26万个,设置标识牌280面。马莲河、蒲河等12条河流完成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25条河流完成健康评估,强化了河湖三线四区(临水线、管理线、外缘线和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空间管控。在主要河流重点河段安装高清视频监控200余处,初步实现了河道水环境动态监管。

(六)河道采砂监管趋于规范。按照属地管理、规范许可、依法监管的原则,落实政府主导、水利主抓、部门配合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编制批复了跨县区河流及县区《河道采砂规划》。明确了禁采期及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开采深度,公布了重点河段与敏感水域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累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问题42处。镇原县被列入全省5个河道采砂试点县,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主导、国企运营的采砂模式,为全市河砂资源合理集约开发利用和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模板。

(七)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水务部门坚持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春雷河湖管护”“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攻坚行动作为强化河湖监管的重要抓手,联合公安、住建等7部门印发了《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意见》。与检察机关发起举办了陕甘宁三省(区)八市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建立了河长办牵头、公安、检察机关携手打击、部门联动的执法巡查体系和跨区域执法、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及时发现解决河道突出问题。五年来,累计开展督查40余次、印发通报30余期,累计出动人员2050人次,巡查河道长度4万公里、水域面积1220平方公里,联合排查整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滩地、非法采砂取土等河湖四乱问题234,通过市县合力攻坚,全市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二、存在问题

我市地处黄河中上游,是全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尽管全市上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市生态环境脆弱现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陇东生态安全屏障尚未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亟待加强。

一是流域综合治理仍需加强。全市河道调查、测量、防洪减灾及生态修复、河道清淤清障等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水土流失、泥沙入河问题突出,每年仍有近亿吨泥沙进入黄河,尚有8500平方公里面积亟待治理。马莲河、蒲河、洪河、茹河等河流水环境容量不足,部分指标已接近标准限值,河流硫酸盐、六价铬、氟化物等本底值偏高。2021年,全市开展监测的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和23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6个(县级及以上8个,乡镇千吨万人”8个)因地质因素影响未达到地表水(地下水)类标准,治理难度极大。

二是城乡水污染治理水平亟待提升。近几年,通过市县共同努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1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站)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881.6公里,但仍有71公里污水收集管网、195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未建成投运。个别污水处理厂由于设计缺陷、处理工艺不合理、前端调节池等设施不完备,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市县老旧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不够彻底,降雨期间混排、溢流等问题时有发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项目覆盖面小,且大部分农村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受地形、气候、思想观念、资金等条件限制,当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1.2%

三是河湖管理工作仍存在短板。个别河湖长绿色发展理念不坚定,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巡查监管力量薄弱、渠道单一,全社会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保护的局面尚未形成,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仍需加强;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较弱,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完善;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底,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河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建议

(一)转变河长制工作重心。目前,我市河湖突出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治,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建议向岸线绿化、保障行洪、生态健康、文化融入及人水和谐发展等流域综合治理转变。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的决定》(2022年省级第6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市州每年至少要创建2条美丽幸福河湖。但从调研情况看,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部、省均无项目投资,加之各县区财政紧张,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建议市县财政每年预算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助推实现“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二是建议动员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林草、水保等部门将中小河流治理、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向河湖沿线倾斜,全力推进河湖岸线绿化、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三是鼓励探索建立治河护水与全域旅游、设施农业、乡村振兴相融合发展道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道流域开发治理,企业对承包水域享有旅游开发、水资源使用等生产经营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道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

(二)解决河湖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快城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议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创新投融资渠道,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剩余污水收集管网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管理运行水平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提升巡河监管水平。调研发现,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地建设了一部分河湖监控视频系统,但总布局零散,数据兼容共享率低,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管体系,为提高河湖监管水平、降低成本。一是建议建设市级智慧河湖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对各县区已建成的视频监管系统进行集成并网和扩容改造。二是全面推广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视频预警等新型巡查方式,积极构建人巡+技巡的巡河模式,实现河湖监管精准化、智能化、低碳化。三是常态化开展河湖长专题培训,加强对各级河湖长,特别是基层河长的培训,进一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

(四)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以群众认可度高的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良好氛围。二是畅通问题反馈渠道、鼓励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综合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广泛引导沿河企业、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参与河湖治理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全民治水转变。三是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单位、企业及个人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成效。